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产经纪机构:
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,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省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相关要求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即日起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(案场)暂停营业,一律不得对外开放。各房产经纪机构门店暂停营业。恢复营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。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,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,对值守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指导。
二、排查统计企业内部人员节前、节后出入我市的情况,特别是来往重点地区员工的动态信息,做到相关信息动态及时更新。发现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,应立即隔离,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。
海宁市房地产管理处
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八日